(十三)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市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业务;受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开发未利用土地方案的审核业务;受理市区范围内土地权属确认及登记发证的核准业务;受理列入正常业务管理的征用土地方案、建设用地报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建设用地批准书的业务。
(十四)市城市规划局:受理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选址、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和变更、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业务;受理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丙级)的审核业务。
(十五)市建设局:接受建设工程项目的业务咨询;受理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燃气使用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三、四级燃气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审批业务;受理一、二和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丙、丁级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市属施工总承包及二级、专业承包企业二、三级和劳务分包企业一、二级资质、不分等级资质的审核或核准业务;受理1000立方米以上城市燃气作业资质证书、燃气使用证、燃气经营许可证、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项目的审核业务;受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二级以下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核准业务;受理列入正常业务管理的三级以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一、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二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的业务。
(十六)市气象局:受理新(改、扩)建建(构)筑物防雷图纸的审核和防雷设施检测、验收、发证业务;受理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的初审业务;受理施放气球资格证的审批、发证业务;受理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证的初审业务;受理施放气球作业的审批业务。
(十七)市房地产管理局:受理房地产权登记发证的核准业务;受理列入正常业务管理的房地产权交易登记及发证的业务。
(十八)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受理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业务;受理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劳动卫生许可证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书的核准、发证、年检业务;受理列入正常业务管理的食品、食品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业务。
(十九)潮州海关:接受海关法规及业务咨询;受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发证和年检业务;受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和电子口岸审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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