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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潮府〔200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3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市遗体火化率99.8%,创历年来最好成绩。根据《潮州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考评组考核,现将各县、区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枫溪区98.7分,潮安县、湘桥区为98.5分,饶平县80.6分。枫溪区、潮安县和湘桥区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力度,引导群众文明办丧,火化率达到或超过市下达的任务指标,决定给予通报表彰,并对潮安县县长、湘桥区区长、枫溪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殡葬管理工作的副县、区长(管委会副主任)每人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2003年,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全市火化率距省下达的任务指标还差0.2个百分点,个别地方的火化率达不到市下达的指标,专项治理力度不大,殡仪服务基础设施未能全面配套,骨灰管理不够完善,特别是还有小部分地方的党政领导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等。对此,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领导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抓住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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