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
(潮府办〔2004〕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行政许可法》的公布施行,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
《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行政许可法》是继
国家赔偿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规范和重大改革,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促进依法行政,将产生深远影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对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
《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切实转变不适应
《行政许可法》要求的思想观念,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各级政府、各部门在2004年7月1日前要把
《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干部学习班要把
《行政许可法》纳入学习研讨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
《行政许可法》;市法制局要组织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
《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要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从事行政许可工作;司法部门要把
《行政许可法》列入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并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
《行政许可法》,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这部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