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潮府〔200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3年,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良好成绩。根据《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规定,经市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湘桥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发给奖状和奖金3万元。
潮安县凤塘镇、古巷镇、铁铺镇,饶平县汤溪镇、新丰镇、浮山镇,湘桥区西湖街道、西新街道等8个镇(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状和奖金5000元。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5个单位能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职责,如期实现各项指标,成绩突出,授予“潮州市200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状和奖金2000元。
对上述区、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二、潮安县东凤镇、庵埠镇,饶平县东山镇、樟溪镇,湘桥区太平街道等5个镇(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进步较大,给予通报表扬。
三、潮安县文祠镇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给予“提醒注意”,并给予通报批评。
希受表彰或表扬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受批评的单位要振奋精神,正视存在问题,狠抓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工作,尽快改变落后局面,确保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为开创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