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计划生育先进村的通报
(潮府〔200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3年,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转〈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狠抓基层计划生育基础建设,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合格村、先进村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计划生育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潮安县的堤边、东岗、庵后、五乡、石板、仙洋、龙溪,饶平县的吴坑、青竹径、锡坑、赤岭,湘桥区的厦一、六亩,枫溪区的高厦、下东埔等15个村授予“计划生育先进村”称号,给予通报表彰。
希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起模范带头作用,为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要求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学习和推广计划生育先进村的经验,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争取有更多的村达到计划生育合格村、先进村的标准,为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