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
(苏府法[2007]54号)


各市、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法制办公室(局):

  为更好地推进我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准确、及时掌握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基本情况,现决定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制度。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制度主要统计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每半年统计一次,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于每年的7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表报所属省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并同时抄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各省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后,应在每年的7月20日和次年的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和所属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并抄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

  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工作,确定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制定相关保障制度,确保统计工作的准确、及时。同时,要充分利用统计资料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的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制度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政府法制办联系。

  本通知及统计报表表格已发布在江苏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jsfzb.gov.cn),请各地及时下载。

  统计报表请径寄送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

  请各省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7年6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统计工作的处室、人员及联系电话报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

  联系电话:(025)83396453,传真:(025)83396444。

  电子信箱:lgw_fz@js.gov.cn

  联 系 人:陆广文

  附件:一、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二、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表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统计报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    年 月至 月)
  填表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文号:苏府法[2007]54号

                                                

 

单位

 

合计

 

简易

程序

一般程序

种类

履行

不告知

听证

告知

听证

举行

听证

警告

罚款

没收

停产停业

暂扣证照

吊销证照

其他

自觉履行

强制执行

罚缴分离

件数

金额(元)

件数

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总计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