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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二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二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郴常发[2007]01号)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

  《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二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已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4月12日

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二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
(2007年3月2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建设开放、繁荣、和谐郴州作出积极努力。

  一、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围绕市委“打基础、创环境”的工作思路,根据《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就关系我市全局和长远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深入调查,认真审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二、关于监督工作

  认真组织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紧密结合全市实际,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

  (一)清理和完善有关制度和文件。对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清理现有工作制度和文件。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坚持和完善。与监督法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要在清理和完善的基础上,将现有工作制度和文件汇编成册,用于指导和规范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和相关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及时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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