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抗击第9号台风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到位责任情况的督查通报
(郴办字[2007]63号)
抗击第9号台风是全市当前的首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8月17日、19日召开的防汛紧急会商会精神,19日,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抗击第9号台风有关工作的通知》(郴办发电〔2007〕63号),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防指派出5个督查组分别到桂东、汝城、资兴、永兴、安仁等县(市)进行督促检查。当晚,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到岗到位情况进行了电话督查。督查发现,各县(市、区)、各乡镇普遍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及郴办发电〔2007〕63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全力以赴抗击台风。
资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提前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并由市级领导亲自带队到基层督促检查,19日上午该市市委主要领导在督查中发现,蓼江镇党委书记李如清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职守,不按规定时间到岗到位且通信不畅,镇干部也未取消双休日,致使蓼江镇抗击第9号台风工作行动不及时、部署不周密。为严肃纪律,资兴市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李如清同志的蓼江镇党委书记职务,并予以通报。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守工作纪律,恪尽职守,作好表率。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关于抗击第9号台风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全市各级党政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在台风警报解除之前,严格按照郴办发电〔2007〕63号文件要求,到岗到位。各级各地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到岗到位的督查力度,对不到岗或擅自离岗、工作责任不落实的人和事,要以严格的追究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