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标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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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考核
优良率
| 10
| 德育考核优良率在98%(含98%)以上得10分。每低1%减少2分,扣完1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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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率
| 10
| 在高三学年,学生违法率、犯罪率为0得10分。有学生违法不给分;有学生犯罪,降一个奖励等级;情节严重的,直至取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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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风 考 纪
| 5
| 本届学生在高中会考或高考中无违规违纪行为得5分;有学生违规违纪的,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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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身体 健 康 状 况
| 15
| 1. 毕业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在95%以上得10分。每低1%减少2分,90%以下不给分。
2. 毕业生近视眼学年新发病率5%以下给5分;每高1%,减少1分。扣完5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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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会考
达标率
| 不达标降等
| 本届学生高一入学时,六科平均分在432分以下的学校,高中会考合格率不作要求;平均分在433-467分的学校,有不少于1科达到市平均合格率;平均分468-493分的学校,有不少于2科达到市平均合格率;平均分494-519分的学校,有不少于3科达到市平均合格率;平均分520-545分的学校,有不少于4科达到市平均合格率;平均分在546-562分的学校,有不少于5科达到市平均合格率;平均分在563-579分的学校,有不少于6科达到市平均合格率;平均分在580-597分的学校,有不少于7科达到市平均合格率;平均分在598分以上的学校,有不少于8科达到市平均合格率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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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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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源一组学校
| 生源二组学校
| 生源三组学校
| 生源四组学校
| 生源五组学校
| 生源六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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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巩固率
| 10
| 年非正常辍学率低于0.5%得10分,每高0.1%减少2分。
| 年非正常辍学率低于1%得10分,每高0.1%减少2分。
| 年非正常辍学率低于1.5%得10分,每高0.1%减少2分。
| 年非正常辍学率低于2%得10分,每高0.1%减少2分。
| 年非正常辍学率低于2.5%得10分,每高0.1%减少1分。
| 年非正常辍学率低于3%得10分,每高0.1%减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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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得分
(kn值见附件二)
| 重点线得分
| 按实际计算得分
| 每生1.20×0.45Kn分
| 每生1.20×0.48Kn分
| 每生1.20×0.53Kn分
| 每生1.20×0.66Kn分
| 每生1.20×0.95Kn分
| 每生1.20×1.8Kn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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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B线得分
| 每生0.45Kn分
| 每生0.48Kn分
| 每生0.53Kn分
| 每生0.66Kn分
| 每生0.95Kn分
| 每生1.8Kn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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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A线得分
| 每生0.4´0.45Kn分
| 每生0.4´0.48Kn分
| 每生0.4´0.53Kn分
| 每生0.4´0.66Kn分
| 每生0.4´0.95Kn分
| 每生0.4´1.8Kn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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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B线得分
| 每生0.2´0.45Kn分
| 每生0.2´0.48Kn分
| 每生0.2´0.53Kn分
| 每生0.2´0.66Kn分
| 每生0.2´0.95Kn分
| 每生0.2´1.8Kn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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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标 度
(本科按B线、大专按A线计算达标度)
| 同上
| 1. 本科达标30分,达标度不大于0.80不给分。
2. 生源一组:达标度每增0.006,加1分;
生源二组:达标度每增0.02,加1分;
生源三组:达标度每增0.04,加1分。
3. 达标度每减0.01,减1分。
4. 加、减分不超过30分。
| 1、本科达标30分,达标度不大于0.80不给分;预测
目标省大专为零,有一人上省本科或省大专线得30分。
2. 生源四组:达标度每增0.10,加1分;
生源五组:达标度每增0.25,加1分;
生源六组:达标度每增0.35,加1分。
3. 达标度每减0.01,减1分。
4. 加、减分不超过30分。
5. 本科或省大专有一项达标为达标,评价以其中达标度高的项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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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率
| 同上
| 上大专a线以上的学生,录取到本批次院校达本生源组录取率平均值得5分,每低1%减少1分;超过本生源组平均录取率的,每超过1%加0.1分;上大专b线以上的学生,录取到本批次的外省、市外院校,每生加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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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同上
| 1. 对培养出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在高三学年获中央或省、市人民政府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的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分别每生给予加10分、7分、5分的奖励。
2.高考省科类第一名每生加10分;省单科第一名每生加3分;高分段学生加分见附件4。
3.本届学生在市一级科技创新大赛、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展示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每奖项分别给予学校加1.5分、1分、0.5分的奖励;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按名次每奖项分别再加1分、1.5分;同一学生同一作品获同一奖项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奖励级别加分。
4.飞行员按录取院校批次计算上线,另录取每生加0.5分。
5.本届学生中的体育尖子输送到市体工队、省体工队、国家体工队的正式队员,每生分别加0.5分、1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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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 则
| 一.本届学生在高一入学时,六科平均分在432分以下不降等;平均分在433-467分的,高中九科会考达市平均合格率的科目不足1科;平均分在468-493分的,达市平均合格率的科目不足2科;平均分在494-519分的,达市平均合格率的科目不足3科;平均分在520-545分的,达市平均合格率的科目不足4科;平均分在546-562分的,达市平均合格率的科目不足5科;平均分在563-579分的,达市平均合格率的科目不足6科;平均分在580-597分的,达市平均合格率的科目不足7科;平均分在598分以上的,会考达到市平均合格率的科目不足8科,降一个奖励等级。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至少降一个奖励等级处理,严重者直到取消奖励:
1、违反教育方针,片面追求升学率(如不执行课程计划,把体育课、体育活动课、班会课、团活动用于复习备考
或过早结束体育课、体育活动课等)。
2、不实事求是,工作弄虚作假。
3、本届学生在高三学年曾发生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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