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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6年广州首届中学生健康活力大赛的通知


  十三、仲裁、评判员选派与申诉

  (一)各区预赛评判员由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遵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四、报名方法:

  (一)各参赛单位及个人将参赛情况填写附件1《分区赛报名表》,于2006年12月20日前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传真这两种方式报名到以下地址(缺一不可),逾期不予补办报名手续。

  (二)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20-87557735 020-33577292(小灵通);传真:020-87557735(24小时);E-mail:csara@163.com;竞赛规程下载网站:中国学生健身网www.csara.cn。

  (三)报到时间与地点:

  1、参加各区预赛的队伍均在当日比赛的时间提前30分钟报到。报到地点由区教育局通知。

  2、总决赛:2007 年1月14日下午12:30-13:00报到;地点:待定。

  十五、参赛经费

  各参赛学校参赛经费自理。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由主办单位统一购买。区预赛的组织由大会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

  十六、其它

  (一)参加总决赛的队伍参加总决赛开幕式及颁奖仪式时要求选手着比赛服装。

  (二)队伍参赛简介100字以内(内容包括,本队简介及本队人文口号),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

  (三)各队参赛音乐请在报到时提交高质量CD盘,每张CD盘只可录有一首音乐,并填写单位名称、参赛项目等信息,否则不予参赛。

  (四)参加总决赛的队伍必须在2007年1月14日下午13:40准时参加开幕式彩排,否则不予参赛。

  (五)所有参赛队伍教练必须参加赛前技术会,技术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主办单位在比赛前组织参赛学校的教练员进行培训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七、竞赛纪律

  为了规范竞赛秩序,本次竞赛将严格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请各参赛单位及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做好参赛准备。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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