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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印发《<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广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人员培训。培训广州市残疾人学习IT、动漫设计、机械制图等高科技及中、低端技术人才800名,其中高端培训30名、中端培训ll50名、低端培训720名。

  (二)上岗就业。落实广州市残疾人就业、扶持创业人员372名,其中高端就业22名、中端就业30名、低端就业(含创业自主经营、组织起来就业或实施重残人家庭劳动项目等)320名。

  (三)岗位开发。落实对34-50个合作单位(社会用工单位)招聘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开发。

  三、扶助范围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初次申请就业、就业转失业、社会单位下岗、福利企业下岗、未到年龄提前退休以及外地流动失业的求职残疾人。

  四、项目经费

  (一)项目经费466.66万。

  (二)经费来源。

  1、李嘉诚基金会捐款66.66万(由中残联划拨);

  2、政府配套资金400万(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府优惠补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用人单位投入资金等)。

  (三)经费实际比例:1∶6。

  (四)就业中心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五、具体做法

  (一)广泛宣传。

  通过借助网络宣传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制作专题页面;发挥公益广告的作用,进行深入宣传倡导,使更多的民众了解残疾人事业的现状以及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营造社会认同、接纳残疾人就业和“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倡导高科技助残就业的理念。

  (二)选拔符合《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受益条件的残疾人(由区、县级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进行培训。

  1.高端培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掌握一定的IT技术或动漫操作技能或机械制图基础,经测试符合要求,年龄40岁以下。

  2.中端培训。具有中专(中技)以上或同等学历,掌握基本的IT技术或动漫操作技能或机械制图基础,经测试符合要求,年龄40岁以下。

  3.低端培训。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热爱计算机或动漫或机械制图工作,具备学习掌握电脑网络技术或动漫设计或机械制图初步技能,经测试符合要求的残疾青年。

  (三)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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