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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2、发挥各区,县级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列入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合作,制定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共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社区康复工作,发挥其协调作用和对基层的指导作用。
  3、基层社区要配备社区康复员,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认真做好基础性调查登记建档、计划、管理及转介服务,充分利用本辖区的康复资源,因地制宜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
  1、市成立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组,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推广实用康复技术、培训基层康复人员、评估康复效果、指导基层工作开展。
  2、完善市、区(县级市)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扩展康复业务,扩大服务领域,发挥技术示范和基层指导的作用。
  3、整合当地康复资源,依托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开展康复技术推广、基层人员培训、社区康复指导、康复效果评估等工作,并直接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三)完善服务网络
  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街道(乡镇)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站;社区(村)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建立社区康复站,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同时,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星光计划活动室、福利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工疗站、残疾人活动场所,建立满足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社区康复站,形成社区康复服务网络。
  培育民非企”康复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民办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四)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与服务档案
  1、区,县级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残疾人状况与康复需求调查,掌握残疾人数量、分布、生活状况、康复需求和康复现状等情况。
  2、街镇残联指导社区(村)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档案。
  3、动态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与服务现状,及时调整康复计划,更新统计汇总数据并逐级上报。
  (五)提高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1、将康复医学基础知识教育纳入基层康复员的培训计划,加强在职人员培训,促进人事部门建立适合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形成康复技术骨干和师资队伍。
  2、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适合当地的康复人员培训规划、培训制度和效果评定办法。采取多种形式举办社区康复管理和技术培训班,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资格认证及上岗制度,形成稳定的社区康复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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