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厅、市发改委、市人口计生委、市妇联、市残联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残联[2007]231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委)、人口计生局、妇联、残联: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广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根据《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了《广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厅
市发改委
市人口计生委
市 妇 联
市 残 联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一日
广州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是社区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区服务工作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它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使残疾人在家庭和基层机构,就近、就地、就便得到康复训练与服务的一种康复形式。
我市残疾人居住相对分散,相对贫困,且都有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康复需求。由于社区康复具有经济实用、简便易行、就地、就近、就便等特点,有利于大多数残疾人的卫生保健、康复保障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帮助残疾人在家庭和社区进行康复训练;有利于帮助残疾人恢复、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共享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成果。社区康复是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主要途径,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基础。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确保我市2008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依据《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指标
(一)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全面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二)创建两个“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两个“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三)2008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1、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社会化的社区康复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