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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等关于印发《广州市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残联[2007]233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妇联、残联: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广州市智力残疾康复工作,根据《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了《广州市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 妇 联
市 残 联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一日

  广州市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五”期间,我市对974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建立起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等一批融康复、教育、职业培训和庇护性就业为一体的智力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在原东山区和天河区开展了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服务与训练的试点工作,为智力残疾人提供了一些基本的服务。为进一步做好智力残疾人康复工作,依据《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指标
  (一)对900名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
  (二)对450名智力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知识培训。
  (三)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开展成年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对智力残疾康复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审定任务指标、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承担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考核验收。
  充分发挥智力残疾人亲友会作用,了解掌握智力残疾人康复需求,组织开展康复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网络
  根据智力残疾人的各种需求,市本级开设康智养护院等专业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民非企”性质的服务机构,为智障人士提供康复训练和托养服务,推动“康园工疗站”的建设。
  依托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福利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相应设施,开展智力残疾综合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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