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通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和“志愿者助残” 、“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扶残 助残活动。组织第三次“全市自强模范”、“全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全市扶残助残先 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全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广泛宣传自强模范 以及助残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残疾人自强自立,更多的单位和个人 关心、帮助残疾人。
3.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步伐。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相关法 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逐步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 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
4.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信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 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市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县级以上 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
5.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外事工作大局,广泛宣传全市人权保障所取得的成就;积极开 展国际交流和合作,与相关组织建立联络关系,促进相互理解。加强区域间交流与合作。
(八)维权
任务指标:
1.建立“事业依法发展、培训依法行政、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残疾人事业法制工作格局。
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地方法规体系,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制宣传,加大法律监督 力度,形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法制环境。
3.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得到进一步改 善。
主要措施:
1.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体系。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残疾人组织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措施 ,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 难与问题。建立以法院司法救助、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 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2.加强政策优惠。在制定和修订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切实保护好 残疾人合法权益;市、县市区普遍制定、修订残疾人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
3.开展法制宣传。在“五五”普法中,组织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形成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 培养和提高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和水平。
4.加大法律实施监督力度。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全面贯彻实施
残疾人保障法,依法维护残疾 人权益。
5.做好信访工作。下移工作重心,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反映的各 类问题,解决残疾人的困难,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九)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