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激活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中的骨干作用。鼓励湘南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市农科所、市林科所等院校、科研机构,面向我市优势产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应用研究,组织行业共性技术、企业关键性技术攻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农村广泛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服务活动。提倡高校、科研院所通过技术咨询、转让或开发、人员培训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化服务。
四、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型郴州提供智力支撑
(一)大力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力度,积极引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农业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在有色金属材料、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能源与环保、建材石墨、现代农业等领域,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型人才, 特别是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需的学科、技术带头人。立足本地人才资源,提升现有人才素质,有计划地培育一批中青年科技人才和技术实用人才,建立科技创新人才的后备队伍。
(二)引导企业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引导企业建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机制,吸引和培育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工程技术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建立企业需求人才数据库等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科技创新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引导企业为高校院所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切实增强企业吸纳科技人才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组织、人事和科技行政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探索和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和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在科技创新人才领办、创办科技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有偿转让或作价入股,科技成果奖励,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五、加强科技创新保障机制建设,夯实创新基础
(一)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建立多层次、多格式、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大力增加财政性资金、金融信贷资金、企业研发资金等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争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比上年有大幅度增长,确保到2010年达到2%以上,使科技投入水平与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郴州的要求相适应。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投入比上年增加至少1个百分点。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使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增长速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金融信贷资金要优先支持科技创新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