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郴政发[200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国家
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农发〔2006〕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步伐,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大项目、构筑大基地、培育大龙头、打造大品牌”为突破口,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为重点,以壮大农产品基地为基础,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为主要任务,着力营造发展氛围,创新经营理念,完善服务体系,落实扶持措施,努力把郴州建设成为粤港澳农产品供应基地、泛珠三角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粤港澳农业休闲旅游基地。
(二)“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
--农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明显提高。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年均增幅在18%以上。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年产品销售额过1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突破5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20家,过10亿元的3家以上,培植上市公司1家以上。
--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明显突破。建成5个以上主要以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项目区)。
--农产品品牌培育明显推进。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1个以上,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10个以上。
--农业产业化带动速度明显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增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