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郴办发[2007]10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
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2007年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好8件实事。为确保8件实事工作的全面完成,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8件实事
1.健全覆盖全市农村的公路网络。建成县到乡镇公路190公里;建成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1300公里;新建农村客运站30个。
2.健全覆盖全市农村的通信和流通网络。新增通电话自然村47个;全面实现农村乡乡能上网;解决农村广播电视盲区28万人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建设600家标准化乡村农家店。
3.实施覆盖全市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确保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率达到100%。
4.健全覆盖全市农村的卫生服务体系。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52所;在11个县(市、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5.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污染治理体系。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100%;新建(筹集)城镇廉租住房2万平方米;新建农村沼气池8000口,其中扶贫建池2000口;解决农村13.4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6.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城市“低保”资金按规定标准100%拨付到位;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建、扩改建乡镇敬老院17所。
7.健全覆盖全市城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险体系。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万人;积极帮助300户县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万人。
8.实施覆盖全市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位率、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到位率、符合条件的再生育夫妇施行出生缺陷干预到位率均达到100%。
二、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