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推行政务公开要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经过不懈的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真正做到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稳步实施,努力实现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当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学校、医院及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信、金融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施办事公开制度。
三、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各级政府部门要根据群众的需求和本级政府的工作性质及特点,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市、县(市、区)要重点公开当地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乡镇一级要把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紧密结合,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公开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筹资筹劳等情况。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信、金融等公用事业单位要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及时将服务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采用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要继续办好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政府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公开办事指南,继续抓好政府网站建设,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举办政务听证会、咨询会、评议会,积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综合利用多种形式公开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