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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郴办发[2007]1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湘办发[2006]1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中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信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在规范、提高、深化、持久、落实上下功夫,把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有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知情办事;要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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