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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签定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责任书的通知


  附件2:
广州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
建设责任书

  学位扶持点名称:
  下达单位(甲方):广州市教育局
  承担学校(乙方):
  学校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起止年月:
  E-mail地址:



广 州 市 教 育 局
二OO六年制



  一、任务条款
  第一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文件(文件号),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州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建设,名单如下(可加行):

序号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第二条 乙方同意接受该建设任务,并同意在不追加任何资助经费的基础上,按本任务书的内容和计划进度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位点实行市、校二级管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课题管理。
  第四条 甲方有权组织对学位扶持点的检查和审计,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对扶持点进行管理,并争取在2007年国务院学位办博、硕士学位点评估中取得突破。
  第五条 乙方保证对学位扶持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当研究经费不足,甲方不再追加经费时,乙方应拿出资金给予配套支持,使学位扶持点按计划完成任务。由于乙方支持、管理不力而不能在2007年国务院学位办博、硕士学位点评估中取得突破的,甲方将停止拨付项目资助款余额,并暂停对乙方相关科研项目的资助。
  第六条 乙方应按任务书约定的项目开支范围使用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并接受甲方监督。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将停拨后续经费,并追回已拨付的经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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