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消防工作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岳政办发[200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消防工作规划(2009-201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岳阳市消防工作规划(2009-2011年)
为促进全市消防工作全面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防工作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6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本岳阳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加快富民强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切实增强火灾防控和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坚持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条件;坚持科技先行,积极应用消防科学技术,着力提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总体目标
到2011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全市消防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切实改善,消防队伍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显著提高,社会防控火灾体系健全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