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血液供应管理,对所有临床用血实行艾滋病病毒检测,坚决取缔违法采集血液或原料血浆点。
4、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县以上学校开课率为95%以上,城区要求达100%。
5、建立我市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和综合监测、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加强各县(市)、区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建设。
6、制定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政策,建立艾滋病防治人员意外感染保险机制,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措施。
到2005年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在高危人群中达85%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100%。
2、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70%以上。
3、城区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并通完成艾滋病病毒的筛查。
4、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要达到100%上岗培训。
三、工作措施
㈠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蔓延。2002年底前,要在全市实行血站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全员考核,并实行采供血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后毁形、消毒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㈡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及大众传播媒体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职工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教育。乡镇、街道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健康教育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知识、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禁毒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题。在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场所,以及医疗保健机构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开辟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在营业性娱乐场所放置宣传材料,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对劳务输出、旅游等出境人员,有关部门要组织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教育和相关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