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学、合理地设置小城镇统计指标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小城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小城镇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的作用已经日益呈现出来。为了科学制订小城镇发展规划,指导小城镇快速、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小城镇统计指标体系。小城镇统计工作范围包括汩罗、临湘两个城市和各县(市、区)城、各建制镇、乡集镇、镇(乡)以下常住人口500人以上的中心墟场。其统计指标主要包括常住人口、建成区规模、经济总量、财税收入、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具体指标设置由统计部门在岳政办函[1996]106号文件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岳阳市小城镇社会经济统计年报表》下达执行,并形成制度。其中“常住人口”由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统计,“基础设施”由当地建设部门进行统计,其他指标由统计部门统计。镇、乡公安、建设部门的统计资料统一归口报当地政府统计机构。镇、乡一律在次年1月前拿出《岳阳市小城镇统计年报表》的预计数据,2月份填报至县(市、区)统计局,4月份县(市、区)填报至市统计局农业统计科。小城镇统计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两个原则:一是镇区(含乡及乡以下集镇)与镇(乡)域分割的原则,要把产生在建制镇镇区及各类集镇的社会、经济数据准确、完整地统计出来。汩罗市区、临湘市区和规划区范围由多个乡级建制单位组成的县(市、区)城,应对产生在规划区范围的各层次数据指标进行综合统计,以显现城(市)区规模。二是属地统计的原则。凡设立在镇、乡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单位,不论其管理部门级别和所有制形式如何,其有关数据都要统计进来。
四、注重提高镇、乡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镇、乡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如何,对于提高统计信息、资料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有着极其重大的作用。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人员要通过竞争上岗,现有统计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凡不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要通过岗位竞争进行调整。市、县(市、区)统计部门要有计划地抓好镇、乡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统计专业人员自学成才,系统学习统计专业知识;《岳阳市小城镇社会经济统计年报表》下达后,市统计局和小城镇管理部门要坚持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通过各种途径提高统计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教育统计人员在统计信息资料的调查、收集、管理、计算、审核过程中,按照统计管理的要求严格操作。要认真执行《
统计法》,提高统计法律意识,杜绝弄虚作假,不随意更改数据;要按时上报统计资料,确保原始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