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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乡统计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乡统计工作的通知
(岳政发[200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镇、乡统计是整个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基础。为了推进岳阳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必须加强镇、乡一级统计工作。现就此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镇、乡统计工作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镇、乡统计工作有了较好的基础,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地方上报数据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严重;有的指标体系不完善,资料残缺不全,无任何可比性和参考价值;有的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基本的统计知识,填报的数据讹误较多;特别是有的地方没有把小城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数据从全镇(乡)域分割出来,因而无法从宏观上把握小城镇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市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不利于市委、市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对此,各地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指导和管理社会发展、经济建设、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更加需要依靠规范的统计管理和全面、准确的统计信息来制定规划,科学决策。因此,各地一定把镇、乡统计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建立搜集、报送镇、乡统计信息资料的正常渠道
  镇、乡政府具有全面搜集、审核和上报本区域各类统计信息资料的职能,各地一定要按照《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配齐统计业务人员。在镇、乡机构改革中,原有的统计职能、统计人员不能削减;凡过去统计人员配备不齐的,要在机构改革中完善和配齐。设在镇、乡的其他专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向镇、乡统计人员提供本专业的各类统计信息和资料,接受镇、乡的业务指导。市、县(市、区)统计部门要负责管理、指导镇、乡统计工作,设置专门的镇、乡统计指标体系,确保镇、乡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县(市、区)统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从组织上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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