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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岳政发[20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市各单位:

  《岳阳市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四月三日

岳阳市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时,救灾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发[2002]3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
  ㈠预案启动的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1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2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5万人;
  5、长江、洞庭湖和湘江流域中,有两大水系发生洪涝灾害且达到危险水位以上;
  6、国家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㈡预案的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人民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军分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内贸办、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物行办、市电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电局、岳阳军分区、市武警支队、预备役三团等组成,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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