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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通知
(岳政发[2003]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老龄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湘发[2000]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已于1996年底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2001年底我市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58万,今后一个时期内还将以每年3%左右的速度增长。人口平均年龄延长,老年人口增加,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医疗条件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大成果,是人口出生率下降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现状与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对人口的老龄化问题认识不足,老龄工作力度不大,老龄工作政策不够完善,老年社会福利设施欠缺,社区管理和服务严重滞后,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认识,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加快发展老龄事业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计划部门在制定投资计划、安排投资项目时,要加大对老年服务设施的投入。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当地每个老年人市级2元、县(市、区)级3元的比例逐步筹措资金,建立老龄事业发展基金。

  “十五”期间,各县、市、区至少要兴建一所供老年人学习、健身、娱乐、休闲的老年人活动场所,要结合“星光计划”建设一批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室)。街道办事处要有老年综合福利服务设施,居委会要有社区老年活动室(站)。各乡镇要创造条件逐步把敬老院建成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并不断扩大敬老院的养老服务范围。由老龄工作机构建立“夕阳工程”,采取政府投入、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内外结合的办法,为发展老龄事业特别是为特困老人提供帮助。各种非营利性老年福利设施所需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对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福利设施和机构给予政策性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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