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第五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暨首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政发[2003]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岳阳市第五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暨首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岳阳市第五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暨
首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第四届居民委员会于今年6月底任期届满。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简称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下半年应进行第五次全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去年我市部分地区进行了社区体制改革,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对原班子相应进行了一些调整,此次也应同步进行选举或者调整,以统一任期。为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五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暨首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3]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全市第五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暨首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要严格按照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00]23号及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3]10号文件精神,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充分发扬民主,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进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城市基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换届选举时间:200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换届选举的方法与步骤:
㈠在未完成社区体制改革的地方,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依照全市第四次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
1、组织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