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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年)》的通知


  二、指导原则
  ㈠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㈡实行分类指导,对新启动实施单位和贫困人群给予重点帮助。
  ㈢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
  ㈣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肺结核病患者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
  ㈤实行肺结核病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对没有支付能力的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

  三、总体目标
  ㈠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
  ㈡从2002年起,全市以县为单位,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达100%。
  ㈢到2005年,全市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1万例;到2010年,全市累计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25000例。

  四、工作指标
  ㈠到2005年,肺结核病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转诊率达到90%;到2010年达到95%。
  ㈡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督导治疗覆盖率达到90%;到2010年达到95%。
  ㈢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规则治疗率达到90%;到2010年达到95%。
  ㈣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治愈率达85%;到2010年达到90%。
  ㈤到2005年,村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85%;到2010年达到90%。
  ㈥到2005年,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到2010年达到95%以上。

  五、主要工作措施
  ㈠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增强实施规划的能力
  1、领导机构
  市、县(市、区)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卫生、计划、审计、教育、广播电视和有关社会团体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结核病防治规划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制定有关政策,筹集资金并统筹安排。下设项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结核病防治机构等有关人员组成。各乡(镇)政府也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乡、村级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业务机构
  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明确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调整、充实结核病防治机构,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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