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充分发挥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的经费
此次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分3年安排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并确保到位。
六、普查的要求
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此次普查的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岳阳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李湘岳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次春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建华 市计委主任
陈志莲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罗光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其中 市计委副主任
黄湖滨 市编办副主任
熊建伍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淼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旅衡 市经委副主任
李大元 市建设局副局长
贺修泽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甲林 市内贸办副主任
赵奇志 市质监局副局长
许旦良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徐 奎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回院 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 彬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邹 俭 市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