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减轻农民和城镇居民负担。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规范部门收费行为,所有收费项目都必须公示。对公用事业、公益服务等行业的垄断价格变动实行听证制度、公示制度,覆盖面达到100%。对群众关注的住房、交通、教育、医药、旅游等行业的收费,切实加以规范。
7、 综合整治城乡生态环境。
城区加大烟尘控制、噪声达标、水质保护的力度,加强洞庭湖生态保护,治理南湖、东风湖污染,保护铁山水库水资源。全市着力治理52处重点污染源。深入开展植树造林,实施退耕还林、还草10万亩。
8、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以“放心菜”、“放心肉”为重点,建设和完善市县食品、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的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9、 加强安全整治工作。
下大力抓好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项整治,着力整治66处市级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 落实措施
为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取信于民,市政府决定对九件实事按照“明确责任、分季检查、强化督促、年底兑现”的措施组织落实。
1、 明确责任。各实事承办单位的一把手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办实事的第一责任人。工作未落实的,首先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个单位承办一项实事的,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实事落实方案的制订与实施。各实事承办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为办实事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2、 分解任务。各实事承办单位要在3月5日前对所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分解量化,制定工作方案和进度表,经牵头领导同意后报市办实事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市实事办在3月15日前综合汇总,制定实事落实时间表,进行跟踪管理,适时调度。
3、 认真督查。市实事办每月召开一次实事承办单位联络员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督查,对办实事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市领导汇报,并根据市领导意见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实事按计划如质如量地完成。
4、 加强监督。市实事办每半年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对实事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听取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办好实事的第一信号。要在报纸和电视台开设“实事追踪”栏目,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办实事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