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㈣全市共有大、中、小油库、加油站463家,易发生火灾事故;
  ㈤分布在全市的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在生产、仓储、运输、经销过程中,易引发爆炸事故;
  ㈥各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易引发爆炸、坠落等事故;
  ㈦公众聚集场所易引发火灾、楼房坍塌事故;
  ㈧建筑施工行业在基建过程中,及各类危房易引发垮塌事故;
  ㈨分布全市范围内的各类金属、非金属矿山在开采过程中,易引发冒顶、片帮、边坡滑落、透水等矿山安全事故。
  上述九大类危险源都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是我市范围内重点监控和预防对象。
  第六条 现有抢险救灾的专业队伍及报警电话:
  ㈠岳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
  ㈡岳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火警电话:119
  ㈢岳阳市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㈣岳阳市第一医院急救电话:8080120
  ㈤岳阳市第二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
  ㈥岳阳市第三医院急救电话:8222120
  ㈦湘岳医院急救中心:8633333
  ㈧岳阳市水上交通报警救援中心:12395、8258736
  ㈨岳阳市武警支队:8222121
  ㈩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
  通讯方式以固定、移动电话为主,在移动通讯盲区,采用对讲机形式。

第三章 预警系统

  第七条 岳阳市人民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预警系统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㈠岳阳市预警系统设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888022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8610023)。
  ㈡预警系统职责:
  1、监控全市重特大安全隐患;
  2、受理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
  3、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包括群众举报安全事故等方面情况);
  4、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110、119、122网络管理制度;
  5、负责给市政府领导提供相关情况。

第四章 指挥机构

  第八条 岳阳市人民政府设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总指挥部,市长任总指挥长,分管安全的副市长任副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秘书长任总联络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总联络员,各部门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人任联络员。指挥部设市政府办公室内。
  如发生事故,由总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通知当地驻军参加事故的救援;救援结束后,发布解除指令;负责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