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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三)加强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各乡(镇)、村要采取设立防火宣传牌、刷写防火标语、制作消防宣传栏、张贴防火公约、印发家庭防火手册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使村民懂得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方法。要在中小学校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讲座,传授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要多方筹措资金,购置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修建消防给水设施,保证灭火用水,组建义务消防队,提高灭火自救能力。有条件的乡(镇)应购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
  (五)整改火灾隐患。各级消防机构要指导村委会督促村民改造炉灶,规范电气线路安装,确保阻燃处理到位,杜绝违章用电、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现象;疏通消防通道,确保村主要通道畅通无阻,无乱摆、乱停、乱堆现象;规划村民建房秩序,确保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村民家中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落实公安派出所的“三级管理”。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消防管理台账和重点单位档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检查措施,不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

  三、精心编制小城镇消防规划
  各乡(镇)要以《消防法》、《城市规划法》和《岳阳市“十五”消防发展意见》为依据,加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进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组织编制小城镇消防规划。各乡(镇)要对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2004年,岳阳县筻口镇、临湘市羊楼司镇、湘阴县界头铺镇、华容县洪山头镇、汨罗市长乐镇、平江县长寿镇和君山区层山镇要结合小城镇规划编制,率先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消防规划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规划编制要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具有可操作性。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重点解决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装备欠缺、消防站量少质差等影响灭火救援能力的突出问题。建有集镇供水管网的乡(镇),要在建筑密集地区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增设消火栓,市政供水管网流量、压力不足的,要采取措施提高供水能力。尚未建设集镇供水管网的,要在重点地段和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同时,各乡(镇)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必须尽快予以拆除。
  (三)建立消防站和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按照国家标准应增建普通消防站而有困难的建筑密集地区,要增设小型消防站。消防装备的数量和性能,要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各乡(镇)要制定支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各级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其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确保农村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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