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卫生监督执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卫生法律法规。
(二)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已独立组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成效明显。
(三)领导班子团结,联系群众,决策民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发挥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注重科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全体人员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执法力度大、成绩突出。
(六)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强,执法程序和行为规范,公正廉洁,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好评。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从事卫生监督工作3年以上。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
(三)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钻研业务,精通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国家和地方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监督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较高。
(五)工作中能够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成绩突出。
附件3
河南省卫生监督执法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
所 在 市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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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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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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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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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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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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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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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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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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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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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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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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