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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字[2009]23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精神,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9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对于提高人口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将人口负担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也是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实现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是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水平的一次重要机遇,对于促进全市普通高中尽快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和主动探究的积极意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今年秋季启动的普通高中课改实验奠定了基础。先期进行普通高中新课改的省份为我市科学、有序进行课改实验提供了借鉴经验和参考。但是,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不均衡,还有相当一部分高中为薄弱普通高中,在办学条件、师资等方面还难以满足课改的需要。因此,各级政府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要本着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方协作、交流互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
  为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并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呈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旗县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普通高中要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新课程实验的规划、实施、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
  要全力做好新课程实验的各项重点工作,解决好新课程实验的难点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引导与服务、监督与评价,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机制,努力提升基础教育的质量与水平,推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通辽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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