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省各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推动我省软科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二○○六年二月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更好地协调和指导全省软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软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的交叉与综合。软科学研究是以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各级领导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方法和手段,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进行的一种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活动。
第三条 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等。
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资助下列研究:
1、影响本省科技、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评估、预测和对策研究;
2、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及系统分析、评价;
3、科技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研究。
第四条 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主要包括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监督检查、结题验收、成果应用等环节。
第五条 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管理遵循“目标导向,注重实效、择优支持、管理公开”的原则,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