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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公共服务支持的中小企业集群信息化应用示范
  针对制造产业链协作体系,以设计、制造、管理三大业务为核心,开发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产业链业务集成,带动中小企业群体的协作,提升产业链竞争能力。重点建设现代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快速成型与模具公共服务、制造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等个平台。通过以上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制造业信息化,培训各类层次的制造业信息化人才。
  (六)制造业信息化区域示范
  根据省市联动的工作机制,继续推动制造业信息化的区域示范,“十五”期间确定为国家和省制造业信息化的区域示范点,且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在“十一五”期间继续进行示范,各市在组织区域制造业信息化示范过程应突出各自工作重点和业务特色。南京市重点加强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的信息化示范推广。无锡市重点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制造业信息化服务的能力建设。常州市重点加强面向制造业的信息化平台及综合服务的能力建设。连云港市以医药产业为重点,加强区域产业集群信息化建设和示范。南通市以船舶制造业为重点,加强区域产业集群信息化建设和示范。常熟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的县市地区制造业信息化的示范。在认真做好上述六个区域示范的同时,“十一五”期间将根据各地工作实绩适当增补示范点。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省制造业信息化协调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机构建设,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积极会同省发改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厅等省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推进全省制造业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省制造业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建立形成工作部署与检查落实、绩效挂钩的工作监督激励机制,制订制造业信息化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办法,定期对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发挥制造业信息化专家咨询作用,保障科技工程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政府引导,形成多元化投入。“十一五”期间,省科技经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制造业化工程的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加大国家、省有关政策的实施力度,促进企业成为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实施主体投入主体和受益主体,应用示范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5%以上,以加大企业信息化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投入力度。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市、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制造业信息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也建立专项资金,加快推动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作。
  (三)上下集成攻关,加强分层次应用示范。在省高技术研究、省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计划中把制造业信息化技术作为重点领域进行研究和攻关;积极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国家制造业信息化领域的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项目,力求使省、市相关计划项目与国家项目加强衔接,协同推进项目的实施。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组织实施制造业科技示范工程企业、区域应用示范工作。省级示范重点放在重大行业应用、骨干企业应用二个方面,区域化的产业集群的应用示范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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