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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名牌兴业战略的意见[失效]

  (二十)努力打造国际品牌。鼓励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能支撑和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在规模化、集团化、多样化和国际化上下功夫,积极在国外设立生产或销售分支机构,向创立国际品牌的目标迈进。
  (二十一)实施积极的品牌激励政策。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管理奖”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免检产品”、“湖南名牌产品”、“湖南省质量管理奖”、“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社会齐抓质量、共创品牌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切实加强对质量、名牌兴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质量、名牌兴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质量、名牌兴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质量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经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经委、建设局、科技局、农村工作办、农业局、检验检疫局、内贸办、药监局、宣传部、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十三)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打造产业品牌工作的领导。要根据质量、品牌兴业工作的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质量振兴计划,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质量、名牌兴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周密布置,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资金落实。
  (二十四)各有关部门要把提高产品质量和实施品牌战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认真加以落实。要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打造产业品牌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全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职责,切实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充分发挥质量工作主力军的作用。积极为全市全力打造产业品牌做出贡献。
  (二十五)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打造产业品牌中的作用,踊跃向政府进言献策,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质量与品牌工作;增强行业自律能力,制订行业质量规范,创造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积极发挥在信息交流、人员培训、质量改进和培育行业品牌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实施品牌战略服务。
  (二十六)建立质量、名牌兴业督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质量、名牌兴业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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