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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名牌兴业战略的意见[失效]

  (八)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活动,巩固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成果。坚持打击假冒与保护名优相结合,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始终保持对制假售假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已经通过质量整治验收的区域或行业,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区域性或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回潮”。建立质量问题预警机制,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带有区域性或行业性倾向的产品质量问题,或用户、消费者反映产品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区域或行业,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发出预警通报,有关县(市、区)应组织经贸、质监、工商等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有效的产品质量整治,及时消除新的区域性或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
  (九)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督。继续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支柱产业,开展具有可比性的、分类管理的行业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并对外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通过持续若干年的努力,使我市支柱产业的总体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体实施方案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市财政局制定。
  (十)加快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大资金、设备和人才的投入,集中力量办好一批质检中心,为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体制,重点建设好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开展对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督检测,确保人民群众能全面吃上“放心食品”。规范质量检验、质量技术咨询、计量校准和工程设备监理等技术服务市场,避免恶性和无序竞争,严厉查处扰乱技术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鼓励技术机构之间开展人才、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合作,组建企业化的检测公司或集团,走市场化发展道路。
  (十一)加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和建档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全市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对质量信用优良的企业予以表彰,并优先评价和推荐各类质量荣誉;对质量信用低劣的企业予以曝光,加以监管,促使其规范经营,避免损害岳阳整体质量声誉。建立企业质量状况报告制度,产品质量未受年度监督抽查的企业,要在年底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国内外重大质量索赔事件的企业,要在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十二)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城建、水利、道路、桥梁等工程建设项目,坚持、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设备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法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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