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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4]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快乐、喜庆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地区发展的关系。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要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继续组织开展“冬春百日安全”和群众性的事故隐患排查等活动;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和节日期间突击加班生产、无视安全生产的情况,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错误做法;对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要制定妥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地各部门单位节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元旦、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予以取缔。对关闭或转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同时要对民爆器材从业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作品的非法行为。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监管力度。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坚决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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