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岳阳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岳阳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号)、《
湖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
湖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543号)、市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规费征收的通告》(岳政告[2004]7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规费征稽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规费征收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全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征费,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密切配合、依法治理”的要求,依法清理越权减免交通规费,坚决打击偷逃、拖欠和抗缴交通规费等违法行为,保证国家交通规费应征不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岳阳交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目标:对各地越权减免交通规费、偷逃、拖欠、抗缴交通规费等行为依法进行集中治理,维护正常的征收秩序,增强车、船属单位(个人)的缴费意识,营造良好的征收环境,使国家交通规费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专项治理的重点:对已上牌照但未办理交通规费注册登记、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车辆、船舶和假军警牌车辆、抗缴规费的城市客运车辆等恶意逃欠交通规费的车辆、船舶进行清理,依法追缴所欠规费。
三、组织领导
为抓好这项工作,市已成立岳阳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