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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工作的通知

  3.2预警预防行动
  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以及监督检查措施和信息交流与通报程序。
  3.3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服务系统要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做到信息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要保证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明确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发布程序等。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制定科学的事件等级标准,明确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以及相应级别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按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序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阐明突发事件发生后通报的组织、顺序、时间要求、主要联络人及备用联络人、应急响应及处置过程等。对于跨国(境)、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针对实际情况列举不同措施。要避免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和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要求符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如果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明确通报的程序和部门。
  4.3通讯
  明确参与应急活动所有部门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及备用方案。提供确保应急期间党政领导机关及事件现场指挥的通讯畅通的方案。
  4.4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要明确指挥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建立决策机制,报告、请示制度,信息分析、专家咨询、损失评估等程序。
  4.5紧急处置
  制定详细、科学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技术方案。明确各级指挥机构调派处置队伍的权限和数量,处置措施,队伍集中、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不同处置队伍间的分工协作程序。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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