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4]126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民本岳阳”九项工程的举措之一。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要把带头使用正版软件作为维护政府形象,端正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市已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隋国庆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曹治平、市版权局局长杨孟芳为副组长,市版权局副局长陈胜根、市经济信息中心主任陈明秋、市财政局副局长邹三友为成员的岳阳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版权局,市版权局副局长陈胜根兼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各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必须在3月31日前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要求使用正版软件的部门,主要是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及与省相对应使用正版软件的部门、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范围主要包括:网络、桌面操作系统、办公、数据库、财务、杀毒、开发工具等软件。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必须在10月31日以前全面完成。
二、分步实施,狠抓落实
㈠自查核查阶段(3月1日至4月15日)。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开展计算机软件正版化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使用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书(授权证书或授权协议、购买合同、正规发票)。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全面、准确地摸清情况,如实填写《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自查表》(附后),禁止隐瞒、虚报、漏报。市政府各部门要于4月1日前将《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自查表》报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4办公楼6楼,联系电话:8889987)。自查结束后,市、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