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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

  ⑵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对相关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情况进行评价。试点行业每半年评价一次。
  ⑶食品安全信用发布制度。各试点行业和企业的信息由各牵头部门汇总后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将所有试点企业的信用信息资料整理归类,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定期发布;试点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每月公布一次。重要信用信息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后,可随时发布和通报。
  ⑷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鉴别职能部门要根据食品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褒奖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对信用度差、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销毁产品(商品)、限期整改等处罚。对恶意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食品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证照;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⑸食品安全信用督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建设以职能部门监督为主,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监督网络。各职能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食品企业进行信用检查,通过明查暗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将组织集中督查,主要督查职能部门在执法监督过程中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发布和信用奖惩的落实情况。要通过强有力的督查,达到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有序,评价合理、发布及时、奖惩到位,逐步提高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㈢工作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代表市政府进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食品行业的标准和规定,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发布制度和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食品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对重大案件、重大事故进行督办查处;综合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岳阳楼区、湘阴县政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具体工作,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

  市工商局:引导督促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守法经营;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入市经营。

  市卫生局:依法依规开展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对试点企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公布食品卫生状况。牵头做好学生早餐鲜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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