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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5]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令第194号),进一步加大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力度,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于4月至6月,在全市开展一次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行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合执法行动是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重要举措,是一基需要部门整体联动、上下通力协作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岳阳市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康代四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林霞辉、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谢晓玲、市委督查室主任徐重林、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张翎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谢晓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和协调联合执法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联合执法行动的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并报市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备案。
  联合执法行动纳入年终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文明执法。对有案不查、不处理或降低标准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㈠整治工作目标
  1、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
  2、加强对生育全过程的跟踪和服务,加强B超管理、妊娠14周以上引产管理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
  3、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制度和机制,标本兼治,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趋势,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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