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确定
县、市、区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按照已进入中央危房改造数据库的分年度改造规划,拟订项目计划,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实批准后,上报市危改办。列入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的学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学校是教育布局调整规划中保留的学校;
2、已进入中央危房改造数据库,按分年度改造规划,2005年至2006年要改造的学校;
3、申报省级以上专款的项目学校以前未得到过省级以上专款支持,且不能同时申请中央和省级专款支持;
4、项目学校在今年开工建设。
岳阳县、临湘市、岳阳楼区、君山区、南湖风景区已进入中央危房改造数据库、以前年度未改造完毕的危房必须全部列入。
四、资金保障
市和县、市、区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款及早下达的同时,要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以上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确保新增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25%用于教育的部分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设立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专户,做到分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分期拨款。
五、优惠政策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的效益,降低建设成本,市人民政府决定,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涉及的地方行政性收费项目一律全免,事业性或服务性收费项目给予免收或只收取成本费用。
六、进度要求
总体要求是:2月份确定项目,5月份以前所有项目必须开工,教学及其辅助用房9月1日前交付使用,生活及其辅助用房12月底以前交付使用。
为了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应建立开工报告、工程进展月报及项目台帐管理等制度。开工报告制度指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在开工时要及时向各县、市、区危改办报告。工程进展月报制度指各县、市、区危改办在每月的5号以前向市危改办报送本地上月末的工程进展情况。项目台帐管理制度指各县、市、区危改办及项目学校要建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实施和进度等情况在内的台帐,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七、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