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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危改办《岳阳市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危改办《岳阳市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5]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市危改办制订的《岳阳市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岳阳市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市危改办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省政府已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列为全省2005年为民办8件实事之一,市政府2005年继续将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列为全市的9件实事之一。为确保该项工作如期圆满完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05〕3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225个、210619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为147024平方米,占69.8%;C级危房为46990平方米,占22.31%;B级危房为16605平方米,占7.89%。岳阳县、临湘市、岳阳楼区、君山区、南湖风景区已列入中央危房改造数据库的危房今年要全部改造完毕。市政府今年下达的15万平方米危房改造任务包含在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内。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工作责任
  根据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以县为主。市已成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危改办)设市教育局。市领导小组及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方案,审定县、市、区规划方案,协调落实上级专项资金,制订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考评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项检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包括编制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图纸设计、招(投)标、开工报建、施工监理、验收决算和审计、筹措配套资金,督促落实优惠政策,跟踪监督项目工程进度及质量,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办事机构,抽调2至3名熟悉业务的人员专门从事日常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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