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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活动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活动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5]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绿化工作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今年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是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工作。市风景园林局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将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纳入工作目标,认真组织落实。

  二、明确创建任务。凡历年评为的省、市级园林式单位,要认真自查,提高园林绿化档次。在此基础上,2005年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拟创建省级“园林式小区”1家,省级“园林式单位”12家,市级“园林式单位”11家,各县、市、区拟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4至5家。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园林式单位评定标准,抓好创建工作。

  三、庭院绿化要严格达标。各单位要抓好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提高庭院绿化标准和水平。新建城区庭院绿地率不得低于35%,旧城区庭院绿地率不低于30%。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附属绿地规划,并将规划设计方案送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定绿化指标。

  附件:1、2005年拟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名单

  2、省、市级园林式单位评定标准及评分表

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5年拟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名单

  一、省级园林式小区

  岳阳市湖畔新村小区

  二、省级园林式单位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岳阳晚报社

  岳阳市城市管理局   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银行岳阳市分行住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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