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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5]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密切政府各部门单位与代表、委员的联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统一认识。各承办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的义务和实施“民本岳阳”这一高度,充分认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办理重点建议、提案;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要深入实际调研,现场办理,并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代表、委员多年提而未果的问题作为重点来办理。

  三、努力提高“三率”。各承办单位要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落实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对已办理的答复件,在寄出之前,要与代表、委员当面协商,征求意见;对代表、委员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必须重新办理,切实提高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四、严格目标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提出的“承办人大会期间的建议,应在大会闭会之日起3个月内,最迟不超过5个月办复完毕;承办政协大会期间的提案,应在收到提案后3个月内,最迟不超过6个月办复完毕”的要求,我市2005年人大、政协大会期间的建议、提案,必须在7月底前全部办理回复完毕。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函〔2005〕8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凡办理件数在10件以上的单位,必须在8月底前将办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秘书三科,以便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五、确保工作落实。从7月上旬开始,市政府办将与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联合组织,对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在5件以上单位的承办工作和本通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承办单位要抓紧时间,认真落实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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