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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岳阳市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抓住食品经营环节,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的监控。一是加大资格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凡已完成市场准入认证的应贴QS标志上市销售,应贴未贴QS标志的食品严禁上市销售;三是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统一规范购销票、证、台帐的主要内容;四是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进入批发市场的大宗菜品必须持检测证明进场销售,无检测证明的一律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即发检测合格证明。速测发现问题的,要将问题样品送有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做进一步的定性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农药残留超标等不宜食用的,要按规定进行销毁。
  (四)建立健全食品检测体系。蔬菜批发市场、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生鲜食品超市,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加大投入,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规范对食品检测机构的管理;各监管部门要积极帮助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开展委托检验和验货检验,主动受理消费者食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促进食品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认真履行进出口食品的检验监管和口岸食品卫生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六)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取缔无证照经营和食品摊担。
  (七)认真做好岳阳楼区和湘阴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今年年底前试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全部得到规范,监管部门形成统一的监管档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要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职责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提出本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和落实措施,并将有关指标分解落实。
  (二)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提出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要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并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健全食品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并切实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并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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